张爱玲典藏全集3《散文卷一》(1939-1947年作品)-张爱玲 著 1.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妨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工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官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我于这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思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嫌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图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徽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陈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昧。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欧:“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宋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借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搁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配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自的丁香,仿佛应当填人《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檄揽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①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   ①Van Gogh,通译凡·高(1853—1890),荷兰画家,后期印象画派代表人物之—。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吃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梁,还感到一种难堪的张悯。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级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银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莱、酱萝卜、蛤螟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   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丽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曰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晓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日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略略切莱,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鸣鸣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①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件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低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   ①穆时英(1902-1940),现代小说家,“新感觉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南北极》、《公墓》等。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涵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2.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还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掺,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   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分大于美的成分。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昧,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①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   ①《倾城之恋》和下文提到的《金锁记》、《连环套》都是张爱玲所写的小说。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都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坏,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隙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   Michel angelo①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   ①Michelangelo,通译米开朗基罗(1475—156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雕塑家、画家、建筑师。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索朴,也更放您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分大于艺术的成分。和恋爱的放恣瓷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索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树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难美派。但我以为难美源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挑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志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主题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论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巳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见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吧,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秦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依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   《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饼居,饼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营拼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太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倍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   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   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   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灸,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生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   ①赛珍珠(1892-1973),本名珀尔·西登斯特里克·布克,美国女作家,曾长期在中国生活,著有反映中国农民境遇的长篇小说《大地》,并因为这部作品而获得193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3.烬余录   我与香港之间已经隔了相当的距离了——几千里路,两年,新的事,新的人。战时香港所见所闻,唯其因为它对于我有切身的、剧烈的影响,当时我是无从说起的。现在呢,定下心来了,至少提到的时候不至于语无伦次。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   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画家。文人。作曲家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造成艺术上的完整性。历史如果过于注重艺术上的完整性,便成为小说了。像威尔斯①的《历史大纲》,所以不能路于正史之列,便是因为它太合理化了一点,自始至终记述的是小我与大我的斗争。   --------   ①威尔斯(Herbert George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除小说创作外,他也从事社会历史研究。   清坚决绝的宇宙观,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哲学上的,总未免使人嫌烦。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在香港,我们韧得到开战的消息的时候,宿舍里的一个女同学发起急来,道:“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穿!”她是有钱的华侨,对于社交上的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但是她没想到打仗。后来她借到了一件宽大的黑色棉袍,对于头上营营飞绕的空军大约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逃难的时候,宿舍的学生“各自奔前程”。战后再度相会她已经剪短了头发,梳了男式的菲律宾头,那在香港是风行一时的,为了可以冒充男性。   战争期中各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确与衣服有关。譬如说,苏雷珈、苏雷珈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棕黑皮肤,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像一般的受过修道院教育的女孩子,她是天真得可耻。她选了医科,医科要解剖人体,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苏雷珈曾经顾虑到这一层,向人打听过。这笑话在学校里早出了名。   一个炸弹掉在我们宿舍的隔壁,舍监不得不督促大家避下山去。在急难中苏雷珈并没忘记把她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虽经许多有见识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阻,她还是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苏雷砌加人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她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同他们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她渐渐惯了,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战争对于她是很难得的教育。   至于我们大多数的学生,我们对于战争所抱的态度,可以打个譬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能够不理会的,我们一概不理会。出生人死,沉浮于最富色彩的经验中,我们还是我们,一尘不染,维持着索日的生活典型。有时候仿佛有点反常,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还是一贯作风。像艾芜林,她是从中国内地来的,身经百战,据她自己说是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轰炸我们邻近的军事要塞的时候,艾英林第一个受不住,歇斯底里起来,大哭大闹,说了许多可怖的战争的故事,把旁边的女学生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   艾英林的悲观主义是一种健康的悲观。宿舍里的存粮看看要完了,但是艾英林比平时吃得特别多,而且劝我们大家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的吃了。我们未尝不想极力搏节,试行配绘制度,但是她百般阻挠,她整天吃饱了就坐在一边啜泣,因而得了便秘症。   我们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忒啦啦啪啪”像荷时上的雨。因为怕流弹,大小姐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莱,所以我们的菜汤里满是蠕蠕的虫。   同学里只有炎樱胆大,冒死上城去看电影——看的是五彩卡通——回宿舍后又独自在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舍监听见歌声,大大地发怒了。她的不在乎仿佛是对众人的恐怖的一种讽嘲。   港大停止办公了,异乡的学生被迫离开宿舍,无家可归,不参加守城工作,就无法解决膳宿问题。我跟着一大批同学到防空总部去报名,报了名领了证章出来就遇着空袭。我们从电车上跳下来向人行道奔去,缩在门洞子里,心里也略有点怀疑我们是否尽了防空团员的责任。——究竟防空员的责任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仗已经打完了。——门洞子里挤满了人,有脑油气味的,棉墩墩的冬天的人。从人头上看出去,是明净的浅蓝的天。一辆空电车停在街心,电车外面,淡淡的太阳,电车里面,也是太阳——单只这电车便有一种原始的荒凉。   我觉得非常难受——竟会死在一群陌生人之间么?可是,与自己家里人死在一起,一家骨肉被炸得稀烂,又有什么好处呢?有人大声发出命令:“摸地!摸地!”哪儿有空隙让人蹲下地来呢?但是我们一个磕在一个的背上,到底是蹲下来了。飞机往下扑,砰的一声,就在头上。我把防空员的铁帽子罩住了脸,黑了好一会,才知道我们并没有死,炸弹落在对街。一个大腿上受了伤的青年店伙被拾进来了,裤子卷上去,稍微流了点血。他很愉快,因为他是群众的注意集中点。门洞子外的人起先捶门捶不开,现在更理直气壮了,七嘴八舌嚷:“开门呀,有人受了伤在这里!   开门!开门!”不怪里面不敢开,因为我们人太杂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外面气得直骂“没人心”,到底里面开了门,大家一哄而人,几个女太太和女佣木着脸不敢做声,穿堂里的箱笼,过后是否短了几只,不得而知。飞机继续掷弹,可是渐渐远了。警报解除之后。大家又不顾命地轧上电车,唯恐赶不上,牺牲了一张电车票。   我们得到了历史教授佛朗士被枪杀的消息——是他们自己人打死的。像其他的英国人一般,他被征人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到军营里去,大约是在思索着一些什么,没听见哨兵的咆喝,哨兵就放了枪。   佛朗士是一个豁达的人,彻底地中国化,中国字写得不错(就是不大知道笔画的先后),爱喝酒,曾经和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尼愿里去看小尼姑。他在人烟稀少处造有三幢房屋,一幢专门养猪。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汽车倒有一辆,破旧不堪,是给仆欧买菜赶集用的。   他有孩子似的肉红脸,瓷蓝眼睛,伸出来的圆下巴,头发已经稀了,颈上系一块黯败的蓝字宁绸作为领带。上课的时候他抽烟抽得像烟囱。尽管说话,嘴唇上永远险伶伶地吊着一支香烟,跷板似的一上一下,可是再也不会落下来。烟蒂子他顺手向窗外一甩,从女学生蓬松的鬈发上飞过,很有着火的危险。   他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官样文字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显得十分滑稽,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还有很多很多,可是他死了——最无名目的死。第一,算不了为国捐躯。即使是“光荣殉国”,又怎样?他对于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没有多大同情,但也看得很随便,也许因为世界上的傻事不止那一件。每逢志愿兵操演,他总是拖长了声音通知我们:“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孩子们,我要去练武功。”想不到“练武功”竞送了他的命——一个好先生,一个好人。人类的浪费……   围城中种种设施之糟与乱,已经有好些人说在我头里了。政府的冷藏室里,冷气管失修,堆积如山的牛肉,宁可眼看着它腐烂,不肯拿出来。做防御工作的人只分到米与黄豆,没有油,没有燃料。各处的防空机关只忙着争柴争米,设法喂养手下的人员,哪儿有闲工夫去照料炸弹?接连两天我什么都没吃,飘飘然去上工。当然,像我这样不尽职的人,受点委屈也是该当的。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小时候看过而没能领略它的好处,一直想再看一遍。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宇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围城的十八天里,谁都有那种清晨四点钟的难挨的感觉——寒噤的黎明,什么都是模糊,瑟缩,靠不住。回不了家,等回去了,也许家已经不存在了。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像唐诗上的“凄凄去亲爱,泛泛人烟雾”,可是那到底不像这里的无牵无桂的虚空与绝望。人们受不了这个,急于攀住一点踏实的东西,因而结婚了。有一对男女到我们办公室里来向防空处长借汽车去领结婚证书。男的是医生,在乎日也许并不是一个“善眉善眼”的人,但是他不时的望着他的新娘子,眼里只有近于悲哀的恋恋的神情。新娘是看护,矮小美丽,红颧骨,喜气洋洋,弄不到结婚礼服,只穿着一件谈绿绸夹袍,镶着墨绿花边。他们来了几次,一等等上几个钟头,默默对坐,对看,熬不住满脸的微笑,招得我们全笑了。实在应当谢谢他们给带来无端的快乐。   到底仗打完了。乍一停,很有一点弄不惯,和平反面使人心乱,像喝醉酒似的。看见青天上的飞机,知道我们尽管仰着脸欣赏它而不至于有炸弹落在头上,单为这一点便觉得它很可爱。冬天的树,凄迷稀薄像淡黄的云;自来水管子里流出来的清水,电灯光,街头的热闹,这些又是我们的了。第一,时间又是我们的了——白天,黑夜,一年四季——我们暂时可以活下去了,怎不叫人欢喜得发疯呢?就是因为这种特殊的战后精神状态。一九二0年在欧洲号称“发烧的一九二0年”。   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和嘴唇膏。我们撞进每一家吃食店去问可有冰摸琳。只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于是我们第二天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吃到一盘昂贵的冰淇琳,里面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累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我们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以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无怪大多数的女人乐此不疲。   香港重新发现了“吃”的喜悦。真奇怪,一件最自然,最基本的功能,突然得到过分的注意,在情感的光强烈的照射下,竞变成下流的,反常的。在战后的香港,街上每隔五步十步便蹲着个衣冠济楚的洋行职员模样的人,在小风炉上炸一种铁硬的小黄饼。香港城不比上海有作为,新的投机事业发展得极慢。许久许久,街上的吃食仍旧为小黄饼所垄断。渐渐有试验性质的甜面包、三角饼,形迹可疑的椰子蛋糕。所有的学校教员、店伙、律师帮办,全都改行做了饼师。   我们立在摊头上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尺来远脚底下就躺着穷人的青紫的尸首。上海的冬天也是那样的吧?可是至少不是那么尖锐肯定。香港没有上海有涵养。   因为没有汽油,汽车行全改了吃食店,没有一家绸缎铺或药房不兼卖糕饼。香港从来没有这样馋嘴过。宿舍里的男女学生整天谈讲的无非是吃。   在这狂欢的气氛里,唯有乔纳生孤单单站着,充满了鄙夷和愤恨。乔纳生也是个华侨学生,曾经加入志愿军上阵打过仗。他大衣里只穿着一件翻领衬衫,脸色苍白,一绺头发垂在眉间,有三分像诗人拜伦,就可惜是重伤风。乔纳生知道九龙作战的情形。他最气的便是他们派两个大学生出壕沟去把一个英国兵抬进来——“我们两条命不抵他们一条。招兵的时候他们答应特别优待,让我们归我们自己的教授管辖,答应了全不算话!”他投笔从戎之际大约以为战争是基督教青年会所组织的九龙远足旅行。   休战后我们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除了由各大医院搬来的几个普通病人,其余大都是中流弹的苦力与被捕时受伤的趁火打劫者。有一个肺病患者比较有点钱,雇了另一个病人服侍他,派那人出去采办东西,穿着宽袍大袖的病院制服满街跑,院长认为太不成体统了,大发脾气,把二人都撵了出去。另有个病人将一卷绷带,几把手术刀叉,三条病院制服的裤子藏在褥单底下,被发觉了。   难得有那么戏剧化的一刹那。病人的日子是悠长得不耐烦的。上头派下来叫他们拣米,除去里面的沙石与稗子,因为实在没事做,他们似乎很喜欢这单调的工作。时间一长,跟自己的伤口也发生了感情。在医院里,各个不同的创伤就代表了他们整个的个性。每天敷药换棉花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用温柔的眼光注视新生的鲜肉,对之仿佛有一种创造性的爱。   他们住在男生宿舍的餐室里。从前那间房里充满了喧哗——留声机上唱着卡门·麦兰达的巴西情歌,学生们动不动就摔碗骂厨子。现在这里躺着三十几个沉默、烦躁、有臭气的人,动不了腿,也动不了脑筋,因为没有思想的习惯。枕头不够用,将他们的床推到技子跟前,他们头抵在柱子上,颈项与身体成九十度角。就这样眼睁睁躺着,每天两顿红米饭,一顿干,一顿稀。太阳照亮了玻璃门,玻璃上糊的防空纸条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撕去了一大半了,斑驳的白迹子像巫魔的小纸人,尤其在晚上,深蓝的玻璃上现出奇形怪状的小白魍魉的剪影。   我们倒也不怕上夜班、虽然时间特别长,有十小时。夜里没有什么事做。病人大小便,我们只消走出去叫一声打杂的:“二十三号要屎乓。”(“乓”是广东话,英文pan盆的音译)或是“三十号要溺壶。”我们坐在屏风背后看书,还有宵夜吃,是特地给送来的牛奶面包。唯一的遗憾便是:病人的死亡,十有八九是在深夜。   有一个人,尻骨生了奇臭的蚀烂症。痛苦到了极点,面部表情反倒近于狂喜……眼睛半睁半闭,嘴拉开了仿佛痒丝丝抓捞不着地微笑着。整夜地叫唤:“姑娘啊!姑娘啊!”悠长地,颤抖地,有腔有调。我不理。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我恨这个人,因为他在那里受磨难,终于一房间的病人都醒过来了。他们看不过去,齐声大叫:“姑娘。”我不得不走出来,阴沉地站在他床前,问道:“要什么?”他想了一想,呻吟道:“要水。”他只要人家绘他点东西,不拘什么都行。我告诉他厨房里没有开水,又走开了。他叹口气,静了一会,又叫起来,叫不动了,还哼哼:“姑娘啊……姑娘啊……哎,姑娘啊……”   三点钟,我的同伴正在打瞌盹,我去烧牛奶,老着脸抱着肥白的牛奶瓶穿过病房往厨下去。多数的病人全都醒了,眼睁睁望着牛奶瓶,那在他们眼中是比卷心百合花更为美丽的。   香港从来未曾有过这样寒冷的冬天。我用肥皂去洗那没盖子的黄铜锅,手疼得像刀割。锅上腻着油垢,工役们用它殿汤,病人用它洗脸。我把牛奶倒进去,铜锅坐在蓝色的煤气火焰中,像一尊铜佛坐在青莲花上,澄静,光丽。但是那拖长腔的“姑娘啊!姑娘啊!”追踪到厨房里来了。小小的厨房只点一支自蜡烛,我看守着将沸的牛奶,心里发慌,发怒,像被猎的兽。   这人死的那天我们大家都欢欣鼓舞。是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将他的后事交给有经验的职业看护,自己缩到厨房里去。我的同伴用椰子油烘了一炉小面包,味道颇像中国酒酿饼。鸡在叫,又是一个冻白的早晨。我们这些自私的人若无其事地活下去了。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还念日文。派来的教师是一个年轻的俄国人,黄头发剃得光光的。上课的时候他每每用日语问女学生的年纪。她一时答不上来,他便猜:“十八岁?十九岁?不会超过甘岁吧?你住在几楼?待会儿我可以来拜访么?”她正在盘算着如何托辞拒绝,他便笑了起来道:“不许说英文。你只会用日文说:‘请进来。请坐。请用点心。’你不会说‘滚出去!”说完了笑话,他自己先把脸涨得通红。起初学生黑压压挤满一课堂,渐渐减少了。少得不成样,他终于赌气不来了,另换了先生。   这俄国先生看见我画的图,独独赏识其中的一张,是炎樱单穿着一件衬裙的肖像。他愿意出港币五元购买,看见我们面有难色,连忙解释:“五元,不连画框。”   由于战争期间特殊空气的感应,我画了许多图,由炎樱着色。自己看了自己的作品欢喜赞叹,似乎太不像话,但是我确实知道那些画是好的,完全不像我画的,以后我再也休想画出那样的图来。就可惜看了略略使人发糊涂。即使以一生的精力为那些杂乱重叠的人头写注解式的传记,也是值得的。譬如说,那暴躁的二房东太太,斗鸡眼突出像两只自来水龙头;那少奶奶,整个的头与颈便是理发店的电气吹风管;像狮子又像狗的,蹲踞着的有传染病的妓女,衣裳底下露出红丝袜的尽头与吊袜带。   有一幅,我特别喜欢炎樱用的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使人联想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团日暖玉生烟”那两句诗。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那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有个安南①青年,在同学群中是个有点小小名气的画家。他抱怨说战后他笔下的线条不那么有力了,因为自己动手做菜,累坏了臂膀。因之我们每天看见他炸茄子(他只会做一样炸茄子),总觉得凄惨万分。   --------   ①安南,越南的旧称。   战争开始的时候,港大的学生大都乐得欢蹦乱跳,因为十二月八日正是大考的第一天,平白地免考是千载难逢的盛事。那一冬天,我们总算吃够了苦,比较知道轻重了。可是“轻重”这两个宇,也难讲……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人类的文明努力要想跳出单纯的兽性生活的圈子,几千年来的努力竟是妊费精神么?事实是如此。香港的外埠学生困在那里没事做,成天就只买菜,烧菜,调情——不是普通的学生式的调情,温和而带一点感伤气息的。在战后的宿舍里,男学生躺在女朋友的床上玩纸牌一直到夜深。第二天一早,她还没起床,他又来了,坐在床沿上。隔壁便听见她娇滴滴叫喊:“不行!不吗!不,我不!”一直到她穿衣下床为止。这一类的现象给人不同的反应作用——会使人惊然回到孔子跟前去,也说不定。到底相当的束缚是少不得的。原始人天真虽天真,究竟不是一个充分的“人”。   医院院长想到“战争小孩”(战争期间的私生子)的可能性,极其担忧。有一天,他瞥见一个女学生偷偷摸摸抱着一个长形的包裹溜出宿舍,他以为他的噩梦终于实现了。后来才知道她将做工得到的米运出去变钱,因为路上流氓多,恐怕中途被劫,所以将一袋米改扮了婴儿。   论理,这儿聚集了八十多个死里逃生的年轻人,因为死里逃生,更是充满了生气:有的吃,有的住,没有外界的娱乐使他们分心;没有教授(其实一般的教授们,没有也罢),可是有许多书,诸子百家,《诗经》、《圣经》,莎土比亚——正是大学教育的最理想的环境。然而我们的同学只拿它当做一个沉闷的过渡时期——过去是战争的苦恼,未来是坐在母亲膝上哭诉战争的苦恼,把憋了许久的眼泪出清一下。眼前呢,只能够无聊地在污秽的玻璃窗上徐满了“家,甜蜜的家”的字样。为了无聊而结婚,虽然无聊,比这种态度还要积极一点。   缺乏工作与消遣的人们不得不提早结婚,但看香港报上挨挨挤按的结婚广告便知道了。学生中结婚的人也有。一般的学生对于人们的真性情素鲜有认识,一旦有机会刮去一点浮皮,看见底下的畏缩,怕痒,可怜又可笑的男人或女人,多半就会爱上他们最初的发现。当然,恋爱与结婚是于他们有益无损,可是自动地限制自己的活动范围,到底是青年的悲剧。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4.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胎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嗯,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熏风’的‘熏’。”《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开骄散并行的阳湖派①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   ①阳溯源,清代散文流派。乾隆、嘉庆间,挥敬、张惠言等人开创。挥敬为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响应者亦多为该县人氏,故名。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己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罢!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罢!——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比道:“回到童话里去!”在《自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荣莉香片》、《心经》、《玻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5.道路以目   有个外国姑娘,到中国来了两年,故宫、长城、东方蒙特卡罗、东方威尼斯,都没瞻仰过,对于中国新文艺新电影似乎也缺乏兴趣,然而她特别赏识中国小孩,说:“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带一个回欧洲去!”   思想严肃的同胞们觉得她将我国未来的主人翁当作玩具看待,言语中显然有辱华性质,很有向大使馆提出抗议的必要。爱说俏皮话的,又可以打个哈哈,说她如果要带个有中国血的小孩回去,却也不难。   我们听了她这话,虽有不同的反应,总不免回过头来向中国孩子看这么一眼——从来也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得之处!家里人讨人嫌,自己看惯了不觉得;家里人可爱,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诉我们,方才知道。诚然,一味的恭维是要不得的,我们急待弥补的缺点太多了,很该专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狭背惶愧地骂自己“该死”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拣那可喜之处来看看也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   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黄昏的时候,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欠坐在车上,手里换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旁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那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   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   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煽出滚滚的白烟。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煤炭汽车行门前也有同样的香而暖的呛人的烟雾。多数人不喜欢燃烧的气味——烧焦的炭与火柴、牛奶、布质——但是直截地称它为“煤臭”、“布毛臭”,总未免武断一点。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轻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前天我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吧?此情此景,感人至深。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技校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白、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槅与帘拢。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绩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在香港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沐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①。   --------   ①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做的罢?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想买各种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份的钱,不借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婶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斜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颇指指点点,暖①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谈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罢?   --------   ①tableau,活人画(指由人体造型组成的四面)。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幕,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火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昧,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乎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帐,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熔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腿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众人全都哈哈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极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①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啪啪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啪啪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提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   ①(歇浦潮),二十年代韧出版的邪狎小说,朱瘦菊(海上说梦人)著。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的,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杉,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掸。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指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浑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部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分”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分”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①,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   ①凡哑林,小提琴。英语Violin一词的音译。   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6.更衣记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续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里发掘出来的甭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绘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杉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挣锋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大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榴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栅栅,百稻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据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晶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初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胶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杉上的点缀晶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晚“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楼出福寿籽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推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笋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汀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曾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腰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拔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抄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候,也同样地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人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抚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沼,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颇,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兔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攒钮。总之,这笔帐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意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人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于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借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①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①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著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科学幻想和社会预言小说。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顾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①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   ①芦粟,上海话称一种甜玉米秸秆,可像甘蔗那样咬吮。 7.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8.谈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婶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现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女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那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   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体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   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志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亥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佩佩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0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妄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抄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竟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①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了。   --------   ①爱尔德斯·郝胃黎,通译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晚年入籍美国。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庸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人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唯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所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知识份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①《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   ①奥涅尔,通译奥尼乐(Eugene O'Neill,1888-1953),美国戏剧家,193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 嘘! (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 (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 只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人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游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怒。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9.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衷恳道:“走到哪儿去呢?   “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   中国人从《娜拉》①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合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钱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预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定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   ①《姗拉》,又名《玩偶之家》,挪威作家易卜生(Henrik Ibsen,1828—1906)的剧作。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罢?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阴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的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禹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的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伦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罢!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绘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罢? 10.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昧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档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天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坛,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轻人爱中国面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独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祟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吧!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吧。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了,才有靠得任的爱。   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这京戏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定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五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于,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亥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吧。《秋海棠》一剧风靡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乎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人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地很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   《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掸,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昧,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警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截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   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篇“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   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掸,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掸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风呈样》、《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有力地证实了“女生外向”那句话。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乎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妻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   《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妓女的故事。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亥。”   《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分掺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僧嫌与嘲讪。   “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剧作者以同情的笔触勾画了宋江——盖世 -完- ————————————————— MINISOYO电子书组寶貝花花制作 更多精彩请登陆http://forum.minisoyo.com/ —————————————————